原标题:“个人收款码”乌龙背后:产业链多方博弈
此前报道:注意!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被禁用系误读,街边小贩“收款”并不受影响
今日,一则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被热议:明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不少自媒体和媒体解读微信和支付宝的个人和经营性收款码将受到影响。对此,上游新闻记者采访多位金融和互联网领域专家,新规进行解读。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涛接受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希望大家不要误读,此次禁止的是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而线下的码商基本都是面对面,也没有被禁止使用。
支付专家丘键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对收款码的舆论反应过于敏感了。
他认为,收款码分为个人收款码和经营收款码,后者就跟POS一样作为商户终端应进行管理。但是实践中往往将个人收款码用于收款,容易模糊边界。
丘健表示,2018年《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就限定静态收款码限额500元。这次规定只是强调“个人收款条码回归个人小额、无真实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相关转账业务的本源”。特别是“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判断还是在收单机构身上,目的还是为了压实收单机构的责任。监管检查时发现未尽职履职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处罚。“未来那种拿着A4纸进行收款肯定不行,但是配备相应终端,或者就用自己手机、iPad进行收款也许可以,但是若带有经营性质,依然要按照商户终端进行管理。”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相关的消息,来源于今年10月央行官网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前,央行文件涵盖了个人收款码相关内容: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在苏筱芮看来,个人收款码相关的管理规范,既有利于将个人收款与商户收款进行分类管理,同时也能够防范个人收款码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能够弥补此前存在的短板,最终为推动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典型优良根基。
苏筱芮总结称,此次支付受理终端新规旨在根据近期支付市场所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条码支付受理终端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等角度对支付业务的前、中、后环节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覆盖。
那么,此次文件是否会影响到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的“街边小贩”呢?苏筱芮认为,“街边小贩”只是商品售卖者的一种具体类型,而条码类型的认定与店铺的经营形态关联不大,而是主要关注其交易频次等是否具有经营特征。只要具备有经营特征,后续就需要按照文件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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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专题: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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